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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退会制度
发布时间:2022年08月18日 浏览次数:627次 发布者:

江西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

入会退会制度

依据《江西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章程》之规定:

一、入会条件

1、拥护《江西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章程》;

2、热心致力于本行业协会活动、有加入本行业协会的意愿;

3、在本行业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
二、会员入会程序

1、提交入会申请书;

2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力

1、本行业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2、参加本行业协会的活动;

3、获得本行业协会服务优先权;

4、对本行业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表决权;

5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四、会员履行以下义务

1、执行本行业协会的决议;

2、维护本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;

3、有义务完成本行业协会交办的工作;

4、按规定缴纳会费;

5、向本行业协会反映鉴定评估中相关情况、提供有关资料。

五、退会

1、会员退会应当书面通知本行业协会;

2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者不参加本行业协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;

3、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《江西省机动车鉴定评估行业协会章程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之规定:

第三十三条: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。评估行业按照专业领域设立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,根据需要设立地方性评估行业协会。

第三十五条:评估机构、评估专业人员加入有关评估行业协会,平等享有章程规定的权力,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。有关评估行业协会公布加入本协会的评估机构、评估专业人员名单。

因此各会员单位我们本着自愿入会、退会自由的原则,慎重选择入会于退会。